一、宣传、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、政策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工作部署,制定、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;协助学校党委指导、协调、督查院级党委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,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;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。
二、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及时通报情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;关心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,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。
三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,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。
四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港澳台侨师生、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以及海外统战工作。
五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工作,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。
六、组织开展统战宣传、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。
七、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、各民主党派省市委会及省侨联等统战团体的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。
八、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